2007年7月Hitwise網路觀眾調查公司分析師Bill Tancer指出,YouTube的用戶中只有0.16%的人會進行上傳,Flickr的用戶中只有2%的人會進行上傳, Wikipedia的用戶中,有4.6%的用戶會對文章內容進行修改,80/20法則在網路上透過網絡效應(network effect)似乎更加擴大,貢獻者與使用者的比例急遽下降。在這個人人高喊Web 2.0的時代裡,網路上貢獻者反而越來越少,但Web 2.0網站的數量從2005-2007年成長了668%,是否代表著網路貢獻者的馬太效應,好的愈好,壞的愈壞,多的愈多,少的愈少?
PEW網際網路暨美國生活計畫(The Pew Internet & American Life Project )在2006年針對美國成年人的網路行為研究可以試圖解答這個問題。該研究於2006年2月至2006年4月透過電話隨機訪問4001位成人,問卷內容包括科技資產、科技態度、科技使用行為等,該份研究將「Web 2.0用戶」定義為會善用科技「在網路上作自我表達,並參與網路活動」,這包括維護自己的網站、寫部落格、影音部落格、混合多媒體、共享新媒體創作等。
結果發現,雖然大部分美國人都已經擁有科技產品可參與這些網路活動,但僅有8%的美國成人是「深度Web 2.0用戶」。
Pew根據此份研究結果劃分出十大科技通訊族群;有8%的美國人是重度的Web 2.0使用者,他們擅長使用網路跟手機等界面進行互動,並且透過各種與電腦連結的設備來進行貢獻。有23%的美國人則是科技使用者,他們將網路與手機視之為維護關係或者是增加生產力的工具。10%的美國人依賴手機進行語音、文字及娛樂。10%將網路與電話當作是資訊來源,但發現會有障礙。49%的人視場合使用播接上網,但大多數的人對連線感到發怒。
這樣的結果告訴我們,隨著Flickr、Wikipedia或是MySpace的興起,UGC或是Web 2.0的概念深植人心,但大多數的美國成人(92%)仍停留在使用者階段,貢獻/使用比低。台灣的情況是否也相同?而在Web 2.0的廣告型態中,這些科技菁英在網路上的推薦對其他網民是否有影響力(electric word of mouth; word of mouse)?或是關鍵字廣告(Ad-words)的效用在何族群之上較高?是後續可進行的Web 2.0相關研究。
2 則留言:
I have just read a (weird ^^) google translation (into english) of your post. Is it correct to understand that according to the study there are less and less people actively contributing to websites ?
We cannot say less and less people actively contrubuting to website, only said that there are few people to contribute. There is no benchmark to compare, PEW just do one research.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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